第一章

警察上門的時候,我還沒吃早餐,甚至連咖啡都還沒有喝。
這是嫌無聊的星期一還不夠讓人厭煩嗎?
我腳步虛浮地下樓,打開上鎖的玻璃門,再用力推開華麗的鐵門,放那兩個便衣警探進來。
他們拿出警徽自我介紹,年長的那個警探姓陳,給人大腹便便、不修邊幅的印象,走過我身邊時,可以聞到他身上歐仕派(歐仕派:Old Spice,美國銷量第一的男士沐浴品牌。)沐浴乳與菸味混在一起的味道。 另一位警探名叫里奧登,身材高大,一頭金髮剪了個新納粹的造型,雙眸乍看是黃褐色的。老實說,其實我不確定他的眼睛具體是什麼顏色,只知道他像等候在老鼠洞外的貓般,那雙利眼眨也不眨,能捕捉任何可疑的動態。
「英吉利先生,很抱歉,我們是來通知壞消息的。」當我沿著書架間的走道走向辦公室時,陳警探說。
我繼續前行,彷彿這樣就能逃離他們捎來給我的噩耗。
「……這件事和你的員工羅伯特・赫西先生有關。」
我慢下腳步,最後止步於在哥德小說區,十幾個落難少女(和十幾件輕薄的睡裙)的封面映入眼簾。我轉身面對警察,他們擺出公事公辦的表情。
「羅伯特怎麼了?」我問道,感覺腹中沉甸甸的,有種冰冷的不祥預感。
我開始後悔剛才為什麼不先花點時間穿上鞋子,像這樣既沒有梳洗又赤腳站在警察面前的狀態,讓我總覺得還沒做好接受噩耗的準備──只要是和羅伯特扯上關係的事,肯定不是好事。
「他死了。」那個高大的里奧登警探說。
「死了。」我喃喃重複道。
然後是一片沉默。
「你好像不怎麼驚訝。」
「我當然很驚訝。」難道我看起來很冷靜嗎?我腦中一片空白,「發生什麼事?他怎麼死的?」
他們繼續打量我。
「他被人殺了。」陳警探說。
我的心跳開始加速,彷彿能重擊到我的肋骨,熟悉的無力感彌漫全身,沉重至極。
「我得先坐下來。」我說。
我轉身走回辦公室,路上還得扶住擺滿書本的書架,才能避免自己一頭撞上去。嗡嗡作響的耳朵,隱約能聽見兩位警探平穩的腳步聲。
我推開辦公室的門,重重地在辦公桌前坐下,然後拉開抽屜開始翻找。在被平裝書包圍的寂靜空間中,桌上的電話響了起來,發出震耳欲聾的尖銳聲響。
我無視電話聲,找到藥瓶後勉強旋開瓶蓋,將兩粒藥丸倒到手心。桌上有一罐從昨天放到現在的飲料,我順手拿起鋁罐,將藥配飲料吞了下去。
那是Tab無糖可樂(Tab無糖可樂:是可口可樂於一九六三年推出的首款減肥汽水。),而且還是溫的無糖可樂,不知為何,喝了它讓我稍微振作了一點。
「抱歉,」我對兩位優秀的洛杉磯刑警道,「請繼續說。」
電話好不容易安靜下來,但沒過幾秒又響了,「你不接嗎?」響到第四聲時,里奧登問道。
我搖了搖頭,「他是怎麼……你們知道是誰……?」
電話鈴聲又停了,只留下更加突兀的死寂。
「昨晚,有人發現赫西死在公寓旁的小巷子裡,他是被人刺死的。」陳警探回答。
陳警探話音剛落,里奧登警探便緊接著問道:「能請你說說赫西的事嗎?你和他熟嗎?他在你這裡工作了多久?」
「我從高中就認識羅伯特,他來這裡工作差不多一年了吧。」
「你們之間有沒有發生過什麼問題?他是什麼樣的員工?」
我困惑地眨眨眼,抬頭看向陳警探,「他沒什麼問題啊。」我勉強將注意力集中在他們的問題上。
「你們是什麼樣的朋友?」里奧登問我。
「什麼?」
「你們有上床嗎?」
我張開口,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你們兩個是情人嗎?」陳警探掃了里奧登警探一眼,追問道。
「不是。」
「你是同性戀吧?」這句話是里奧登問的。他像個簡筆畫火柴人似地站得直挺挺的,冷淡的眼眸將我的一切收入眼底,且隱隱透出不滿。
「我是喜歡男人,但那又如何?」
「赫西也是同性戀?」
「所以把兩個男同志放在一起,你們就能指控我謀殺?」藥效開始發揮,我覺得好多了,也有了發火的力氣,「我們就是普通朋友,我哪知道羅伯特跟誰上床,跟他上床的人多得是!」
看著陳警探寫下一行筆記,我想著其實我沒有要說成那樣的意思……吧?
我還無法消化羅伯特遇害這件事。
你要是說他被人痛揍了一頓,那我相信,他被警方逮捕也不是什麼不可能的事。甚至於就算是車禍死亡,或是因為嘗試了某種奇怪性愛遊戲而不小心把自己搞死了,都不會讓我太訝異。
可是謀殺?這太不真實了,簡直像電視上的獵奇新聞。
我一直很想問他們,他們真的確定羅伯特死了嗎?他們問過的每個人應該都提過相同的問題吧。
也許是我直盯著空無一物的某個點太久了,里奧登警探忽然問我:「英吉利先生,你還好吧?是不是生病了?」
「我沒事。」
「能請你告訴我,赫西的……嗯,男性朋友,包括哪些人嗎?」陳警探問道。刻意的「男性朋友」四個字,點燃了我心頭的無名火。
「沒辦法。我跟羅伯特不常聊天。」
里奧登豎起耳朵,「你們不是朋友嗎?」
「是沒錯,不過……」
他們默默等我說下去。陳警探瞥了里奧登警探一眼,雖然他年紀較大,但我總覺得里奧登才是這個雙人組中的主事者,我該警戒的對象也是他。
我小心翼翼地道:「我們是朋友沒錯,但羅伯特同時也是我的員工,所以我們沒那麼親近。」
「意思是?」
「意思就是,我們一整天都在一起工作,晚上當然想見見不同的人。」
「嗯,你和赫西先生最後一次見面,是什麼時候?」
「昨天我們一起吃晚餐……」從陳警探的表情看來,他似乎想告訴我,我剛剛才說了自己很少和羅伯特聊天。我頓了頓,弱弱地接著說:「吃完飯,羅伯特就去見朋友了。」
「什麼朋友?」
「他沒說。」
里奧登一臉狐疑:「這是什麼時候發生的事?」
「什麼什麼時候發生的事?」
他不愧是個經驗老道、經常向民眾問話的警探,耐心地換了個問法:「你們幾點吃晚餐?在哪裡吃?」
「在聖莫尼卡大道(聖莫尼卡大道:Santa Monica Boulevard,洛杉磯主要東西向道路。)上的藍鸚鵡酒吧(Blue Parrot)。那時候大概六點。」
「你們幾點離開酒吧?」
「羅伯特大概七點就走了,我在酒吧多待了一陣子,喝了杯酒。」
「你真的完全不知道他去見的人是誰?連個名字或綽號都沒聽赫西說過?」
「對。」
「那你知道他是先回家,還是直接在外頭和那個人碰面嗎?」
「不曉得。」我皺起眉頭,「應該是在外面吧,我記得當時羅伯特看著手錶說他要遲到了,而他還得花十分鐘的路程過去。如果他要直接回家,那應該會花差不多半個鐘頭。」
陳警探將我的證詞記在小筆記本上。
「英吉利先生,你還有什麼情報嗎?赫西先生有沒有說過他害怕什麼人?」
「當然沒有。」我想了想,「你們怎麼知道殺他的人不是搶劫犯之類的陌生人?」
「他的上半身和臉部共被刺了十四刀。」
我腦子一瞬間又陷入一片空白。
「受害者如果出現這種傷勢,通常代表他與加害者互相認識。」里奧登慢條斯理地說。
那之後,他們還問了哪些問題,我已經記不清了。
當時我只認為那些都是些無關緊要的細節。我獨居嗎?以前讀哪間學校?這間書店我開了多久了?我閒暇時間都做些什麼?
他們向我確認名字的寫法,「艾德林,艾草的『艾』。」我告訴陳警探,他臉上浮現幾乎成形的竊笑。
他們感謝我配合調查,並表示會和我保持聯絡。
離開我的辦公室前,里奧登拿起辦公桌上的空鋁罐,「竟然是Tab無糖可樂,我以為這東西已經停產了。」
強而有力的手掌捏扁了鋁罐,將它拋入垃圾桶中。
我還來不及重新鎖上前門,電話又響了。我一時間沒能回神,還以為是羅伯特又打來請病假。
「艾德林小甜心。」克勞德・拉・皮埃拉高亢清亮的聲音夾雜著幾句法語,從電話線另一端傳來。
克勞德在希荷斯特大道(希荷斯特大道:Hillhurst Avenue,加州南北向道路,往南會和好萊塢大道相交。)上經營咖啡廳,店名是「黑咖啡」(Café Noir)。我們認識三年了,這名高大俊美的黑人外表像大洛杉磯地區的本地人,但他說話卻總愛參雜些不太標準的法語,簡直像個移居海外後嚴重失憶的法國左岸人。
「我剛聽到消息,太可怕了。我到現在還不敢相信,快跟我說我在作夢。」
「警察才剛走。」
「警察?天啊!他們怎麼說?他們知道凶手是誰嗎?」
「應該不知道。」
「他們對你說了什麼?你對他們說了什麼?你有提到我嗎?」
「當然沒有。」
他大大鬆了一口氣,那嘆息聲響彷彿讓電話線也隨之震顫,「當然沒有!」他用法語說完,又接著說:「也沒什麼好說的對吧?那你呢?你還好嗎?」
「不曉得,我還沒時間好好思考。」
「你一定是被打擊到了,等等來我這裡吃午餐吧。」
「克勞德,我沒辦法過去。」一想到食物,我就想吐,「我……沒有人能幫我看店。」
「別管這些俗事了,艾德林,你總得吃點東西,就休息一個鐘頭嘛……不對,你乾脆今天都別開店算了!」
「我再考慮一下。」我敷衍了一句。
才剛掛斷電話,又有一通打進來。我將鈴聲當作耳邊風,默默上樓沖澡。
但是上樓後,我只能抱著頭在沙發上坐下。廚房窗外傳來鴿子的咕咕叫聲,在上午的交通喧囂聲中,輕柔的鳥鳴聲仍相當清晰。
羅伯死了。
這事實令人難以相信,似乎又必然會發生。
我腦中閃過許多畫面,就像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幻燈片正在放映──十六歲的羅伯特,身上穿著西谷學院(West Valley Academy)的白色網球制服;畢業舞會那晚,喝醉了的我和羅伯特在大使飯店(大使飯店:Ambassador Hotel,洛杉磯著名地標,曾舉辦六屆奧斯卡頒獎典禮,遇刺的甘迺迪總統弟弟、總統候選人羅伯特・甘迺迪在此遇刺身亡,一九八九年歇業。)裡笨拙地互相愛撫;婚禮當日的羅伯特;昨晚因憤怒而面目猙獰,顯得再陌生不過的羅伯特。
再也沒機會和好了,再也沒機會說再見了。
我用衣袖擦乾眼淚,靜靜聆聽樓下的電話鈴聲。
我對自己說該起來換衣服,該起來開店了,最後卻還是坐在原處,腦子忍不住思考起這整起案件。
我總有種此時危機四伏、被步步進逼的感覺,即使我藏身人群中,也能被找出來。我這麼說也許聽起來很自私,但為了和羅伯特惹上的麻煩撇清關係,我已經努力了大半輩子,早就學乖了。
過去七年,我一直住在位於帕薩迪納老城(帕薩迪納老城:Old Pasadena,以美麗地中海式、西班牙風格建築聞名,著名景點為帕薩迪納市政廳。)的「陰謀與詭計書店(Cloak and Dagger Books)」樓上,這裡專賣懸疑推理類的小說,新品、二手貨和收藏品都有。而且在同志文學與哥德風偵探小說收藏這方面,全洛杉磯應該沒有任何一間書店比得過這裡。
我和同好們在週二晚間定期舉辦推理寫作工作坊,這些「共犯」不久前說服我每個月寄一份電子報給大家。我才剛賣出自己寫的第一本小說──《不完美謀殺》(Murder Will Out),故事主角是莎士比亞劇團裡的男同志演員,劇團在彩排《馬克白》(《馬克白》:《Macbeth》,莎士比亞最短的悲劇,也是最受歡迎的作品之一。)期間發生凶殺案,主角必須設法找出凶手。
我的生意做得不錯,生活也過得不錯,但主要還是生意很好,好到我都快跟不上它蓬勃發展的步調,更別提撥空寫下一本小說了。
就在這時,羅伯特再度出現在我的生命中。
他和泰菈,他「公開」的高中戀人,離婚了。羅伯笑嘻嘻地告訴我,他付了一筆鉅額「贖金」才好不容易脫離那場婚姻。過了九年,多了二點五個孩子後,窮困潦倒又性慾旺盛的他,從美國中部回到了洛杉磯。
當時,我還以為那是命運的安排。
我機械化地站起身,走進浴室繼續沖澡和刮鬍子,完成早上八點零五分被正義使者打斷的例行公事。
打開熱水,在漸漸被水蒸氣模糊的鏡子中,我對自己的倒影皺起眉頭,耳邊再次響起那句:「你是同性戀吧?」那意思差不多就是:「你是低等生物吧?」
在里奧登警探眼裡,我是什麼樣的人?他是透過哪些線索判斷我的性向的?鏡中的我擁有藍眼睛、稍長的黑色頭髮,以及膚色白皙、稜角分明的一張臉。盎格魯諾曼人(Anglo-Norman)祖先遺傳給我的這副身軀,究竟是哪裡讓人一看就想到「死基佬」?
也許是他的同性戀雷達能力超群,真能憑「直男特徵清單」去判斷一個人是直是彎。搖擺六○年代(搖擺六○年代:Swinging '60s,指六○年代英國青少年對文化及性自由觀念發展,該時期代表人物為披頭四樂團。)不是流行那種「如何分辨同性戀者」的文章嗎?我小時候也在冰箱上貼了一張清單,還用螢光筆標出我個人最喜歡的幾種特質:
纖弱的身材(或肌肉過剩)
愛擺奇怪的姿勢
過度興奮、過度花俏的用詞,例如「好狂」、「炫喔」
超會吃醋
「這有什麼好笑的?」我的前男友梅爾看見那張紙,不悅地將它一把撕下。
「上面不是有寫嗎?『古怪的幽默感』?梅爾,你覺得我是同性戀嗎?」
那麼,里奧登警探究竟是憑哪一點,認出我是個同性戀的呢?
我一面思索,一面走進淋浴間裡沖水、抹肥皂、沖水、擦乾。我麻木地在房裡找了十五分鐘,還是找不到想穿的衣服,最後乾脆放棄,隨便穿上牛仔褲和白T恤。有人認為同性戀者皆有出眾的時尚美感,不過在這方面,我實在愧對我的同性戀身分。
我心不甘情不願地回到樓下。
電話似乎從方才就一直響到現在,我接起話筒,是《少男時報》(Boytimes)的記者布魯斯・格林。我婉拒受訪後逕自掛斷,接著插上咖啡機的插頭,開了前門的鎖,撥了通電話給派遣公司。

第二章

「沉默等同死亡。」
我請羅伯不要對客人出櫃(或調情)時,他最愛用這句話回我。
「羅伯,我經營的是書店,不是政治論壇。」
「艾德林,你不可能把同性戀的身分從生活當中區隔開來,男同志不管說什麼、做什麼都算是一種政治聲明。無論是去哪間銀行、去哪裡購物、去哪裡吃飯,都很重要,如果你在公共場合和情人牽手,那……喔喔,那就對了……」 「羅伯,你去死。」
而他的笑……那抹壞笑,和那張陽光帥氣的臉顯得格格不入。
這裡到處都是令人聯想到羅伯的事物。
我寫給他的字條,被他畫了糟糕的塗鴉;週日的《洛杉磯時報(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又稱《洛城時報》,美國發行量最大的報紙之一。)》攤開在桌上,填字遊戲還未完成;一包吃到一半的開心果,撒在櫃檯上。
我打開放在貯藏室裡的音響,布拉姆斯(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浪漫主義中期德國作曲家,當代維也納的音樂領袖。)的小提琴協奏曲瞬間流瀉到店裡的每一個角落,甜美又哀戚的樂聲,與羅伯特在小巷被人砍死的腦內畫面,形成了詭異的不和諧音。
但即使開了音樂,店裡還是太安靜太冷,我不由得全身一顫。
這棟建築在一九三○年代興建完成,已經有些年紀了,它曾是間名為「獵人小屋」(The Huntsman's Lodge)的小旅社。我繼承了母親所謂的「留給我的遺產」後,在春天中一個霧濛濛的日子首次踏進來。
我還記得我和梅爾隨房仲走在空無一物的屋裡時,那迴盪在老舊空間裡的腳步聲。而我和梅爾似乎看見了兩棟迥然不同的建築物。
梅爾看見了牆上的破洞、木地板的刮痕,以及修繕房屋所需的大筆金錢。
而我,則從剝落的壁紙、布滿水痕的天花板,以及閃爍且裸露在外的燈泡中,看見了童年時那些黑白電影裡的人物,正站在下陷的樓梯間。女人戴著帽子與手套,男人瀟灑笑著的嘴裡叼著菸嘴。我想像著這些舊時的幽魂走到桃花心木的大廳櫃檯前寄放他們的手提箱和旅行包的模樣──而那裡,則將成為我的結帳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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