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一直不懂化裝舞會有什麼意義,那只有兩個結果:大費周章,結果像個蠢蛋,或是什麼都不做,結果也像個蠢蛋,而我的問題──一如以往地──在於不知道自己想做哪種蠢蛋。
我以前大多採取擺爛策略,事到臨頭才開始慌張,徒勞無功地尋找販售戲服的店家,結果卻跑到那種會向根本沒興趣的顧客兜售紅色底褲和粉紅假陰莖的古怪時尚量販式性愛用品店。
這就是我抵達已經進入太熱鬧、太嘈雜、太擁擠階段的會場時,頭上戴著一對不正經黑蕾絲色情兔耳朵的原因。我發誓,以前我真的很擅長這種東西,只是現在疏於練習,而打扮成服務特定癖好客人的廉價男妓並不是凱旋回歸這類場合的理想方式,更糟的是,我到的時間太晚,其他那些寂寞的敗犬早就放棄,打道回家了。
我現實生活中的朋友就在那處絢光、勁曲和汗水組成的深坑某處。我知道那一點是因為我們的WhatsApp群組──目前叫「太陽出櫃了」(太陽出櫃了:Queer Comes the Sun,改自披頭四名曲〈Here Comes the Sun(太陽出來了)〉。)──發了上百條不同形式的訊息,意思都是「路克死哪裡去了?」,但我只看得到那些我覺得可能認識他們──也應該認識我的人。我擠到吧檯邊,瞇眼盯著條列今晚特調雞尾酒清單的黑板,最後點了一杯「(嗶──)飢渴」,聽起來好喝,同時精確地描述了我今晚──或者說實在的,這輩子──有豔遇的可能性。
我或許應該說明我為什麼穿著全世界最廣為運用的特殊癖好遮羞布,在肖迪奇(肖迪奇:倫敦新興的文藝區,有許多設計師特色小店、潮流咖啡廳和酒吧。)的某間地下室啜著一杯中性雞尾酒,不過老實說,我自己也在納悶。基本上,有個叫麥坎的傢伙,我知道他,因為大家都知道他,我很確定他是個股票經紀或銀行從業人士或諸如此類的,但到了晚上──我是說某些晚上──真正的意思是每週一次的晚上──他會在這個名為「地窖的海陸雙拼」的跨性別/性別流動主題之夜擔任DJ,而今晚是他的茶會,他的瘋帽客茶會(瘋帽客茶會:出自《愛麗絲夢遊仙境》,受到懲罰的瘋帽子時間一直停留在下午六點,永無止盡地舉辦著下午茶會。),因為那就是麥坎的風格。
此時此刻,他在房間的另一端,戴著紫色禮帽,套上條紋燕尾服外套,穿皮長褲,其餘的部分一絲不掛,播放我記得應該用「潮(sick beats)」來形容的音樂,又或許不是這樣的形容,或許根本沒有人這樣形容過。在我還是夜店菜鳥的階段,連炮友的名字都懶得問,更別說做名詞筆記。
我嘆氣,繼續喝我的「飢渴缺男人」。應該有個詞來形容當你勉為其難為了別人去做一件事,卻發現對方其實不需要你,也沒有人會注意你是不是穿睡衣待在家裡,直接從罐子裡挖榛果巧克力醬吃。反正,就是那種感覺,我的感覺就是那樣。或許我應該乾脆離開,只是那麼一來,我就成了只為麥坎的茶會跑來,連裝扮都不用心,喝了八分之一杯飲料,最後一聲不吭就跑的混蛋。
我拿出手機,傳了一句「我到了,你們在哪?」的淒涼簡訊到群組,卻看到訊息旁邊冒出毀滅倒數的時鐘圖示。誰想得到一場被水泥包圍,名副其實在地下舉行的地下集會收訊竟然這麼差?
「你有注意到──」溫暖的氣息擦過我的臉頰。「──那雙耳朵甚至不是白的吧?」
我轉頭看見一名陌生人站在旁邊,很可愛的陌生人,是那種總是莫名吸引我的犀利精明長相。「有,但我確實和愛麗絲的兔子一樣遲到了,而你根本沒變裝。」
他咧嘴笑,看起來甚至更犀利、更精明,也更迷人,然後翻開領口露出一張貼紙,上面寫著「沒有人」。
「我猜那有個討人厭的生僻典故。」
「『真希望我有那麼好的視力,』國王煩躁地說:『連沒有人都看得到!』」(註:出自《愛麗絲鏡中奇遇》,愛麗絲告訴白國王她看到路上沒有人時,國王的挖苦回答。)
「你這個賣弄聰明的混蛋。」
他為之大笑。「化裝舞會總能引出我最惡劣的一面。」
這不是我和人聊天最久還沒出差錯的一次,但絕對正在朝榜首邁進。現在最重要的是別緊張,別為了自我保護就擺出難搞或放蕩的嘴臉。「我不想去思考它們能引出誰最好的一面。」
「沒錯,那個人──」另一抹笑容,另一次白牙閃耀。「一定是麥坎。」
「什麼都能引出麥坎最好的一面,他能讓人花十便士去買個提袋都覺得開心得要命。」
「拜託別給他靈感。說到這裡……」他傾身靠近。「……我叫凱,不過因為你八成聽不清楚,所以你用任何單名叫我都會應。」
「很高興認識你,宅。」
「你這個賣弄聰明的混蛋。」
即使透過不斷閃爍的燈光,我還是能看見他眼眸的光彩,發現自己在想像它們離開了舞池的陰影和人工霓虹後會是什麼顏色。壞兆頭,接近喜歡上某個人的危險邊緣,想想以前那樣做的下場。
「你是路克‧弗萊明,對嗎?」他問。
那個,哈囉,老問題你終於來了,我一直在想你什麼時候要砸過來。去我他媽亂動的心。「事實上,」我一如以往地解釋:「是路克‧歐唐納。」
「但你是瓊‧弗萊明的兒子?」
「你覺得那很重要?」
他眨眼。「呃,還好,但我問安姬──」麥坎的女朋友,目前裝扮成愛麗絲,因為愛麗絲當然只能是她。「──那個一臉陰鬱的性感帥哥是誰,她說:『噢,他是路克,瓊‧弗萊明的兒子。』。」
我不喜歡別人談到我時老是提那一點,可是話說回來,還有其他選擇嗎?那是工作一團糟的路克?那是五年了都沒穩定下來的路克?那是什麼都做不好的路克?「對,就是我。」
凱交握雙手,手肘支在吧檯上。「真刺激,我以前從沒遇過名人。我現在應該假裝自己熱愛你爸或痛恨你爸?」
「我根本沒見過他,」上網搜尋一下就能知道的事,告訴他也不算爆料。「所以其實無所謂。」
「說不定那樣最好,因為我只記得,呃,一首他的歌,歌詞好像跟帽子上綁了綠緞帶有關。」
「不對,那是鋼眼視線樂團(鋼眼視線樂團:Steeleye Span,英國搖滾民謠樂團,是英國民謠復興最重要的成員之一。這裡指的是〈All Around My Hat(帽繫綠柳)〉,不過歌詞中綁在帽子上的是表示思念的綠柳枝,不是綠緞帶。)。」
「噢,等等,瓊‧弗萊明是人權樂團。」
「對,但我懂你為什麼會搞混。」
他敏銳地看我一眼。「他們聽起來根本不一樣,對吧?」
「唔,有點細微的差異,鋼眼比較民謠搖滾,人權偏向前衛搖滾;鋼眼用了很多小提琴,我爸是長笛手;還有,鋼眼視線的主唱是女人。」
「好吧──」他對我拋出另一抹微笑,換作我不可能這麼坦然。「──所以我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不過我爸是死忠歌迷,每張唱片都有,跟他從一九七九年後就塞不進去的喇叭褲一起收在閣樓裡。」
我這才意識到,凱剛剛──大概八百萬年前──形容我性感又陰鬱,只不過現在顯然是陰鬱占了八成。「所有人的老爸都是我老爸的歌迷。」
「那一定讓你很不爽。」
「有點。」
「電視報導也一定讓情況變得更奇怪。」
「差不多。」我懨懨地戳著飲料。「有更多的人認出我,不過『嘿,你爸是被那個蠢達人秀炒魷魚的傢伙』總好過『嘿,你爸上禮拜上了新聞,用頭撞警察的頭,後來還茫過頭,吐了法官一身的海洛因混清潔劑(海洛因混清潔劑:毒販會將海洛因等毒品混入洗衣粉、玻璃渣或葡萄糖等形態顏色相近的物質,以增加重量,獲取暴利。)』。」
「至少那很有趣,我爸做過最可怕的事是搖晃一瓶番茄醬,問題是他沒發現瓶蓋打開了。」
我不由自主地笑出來。
「我不敢相信你竟然嘲笑我的童年陰影,當時整個廚房看起來像《人魔》(《人魔》:湯瑪斯‧哈里斯原著的驚悚懸疑小說,《沉默的羔羊》續集,描述食人癖心理醫師漢尼拔和聯邦調查局探員克麗絲的故事,曾改編為同名電影和影集。)裡的某個場景。我媽每次不爽還是會把這件事翻出來講,就算惹火她的其實不是我爸。」
「對,每次我惹火我媽,她也會翻我爸的舊帳,只不過比起『就像那次你爸把廚房弄得全是番茄醬』,她比較常說『就像那次你爸說會回家幫我慶祝生日,結果卻留在洛杉磯,躺在妓女的胸前打鼾,滿嘴的古柯鹼臭味』。」
凱眨眨眼。「哇嗚。」
操,半杯雞尾酒和一抹帥氣的微笑,就讓我像可愛的野童般在法國的拒馬上歡唱(註:《悲慘世界》中的加夫洛許,在六月起義中一邊為起義軍在前線撿拾軍人屍體身上的子彈,一邊唱歌的同時被子彈擊中死亡。)。這是那種終究會見報的題材:瓊‧弗萊明又一樁吸毒祕聞,又或者是有其父必有其子:瓊‧弗萊明二世的兒時劣跡堪比他父親吸毒後的惡行,又或者是最糟的:多年後不改瘋狂:奧黛兒‧歐唐納為了弗萊明八○年代的召妓醜事怒斥兒子。這就是我根本就不該走出家門,或是和人類交談的原因,特別是和那些我希望他們喜歡我的人類。
「聽著,」我說,完全不掩飾我的表情,儘管知道後果會有多糟糕。「我媽媽是一個非常好的人,獨自扶養我長大,而且承受了很多事,所以……那個……能不能請你忘掉我剛剛說的話?」
他對我露出那種你暗自將某人從「迷人」類別換到「怪人」類別時會有的表情。「我不會告訴她,我根本不認識她。還有,沒錯,我或許是過來勾搭你,但我們距離見家長還很遠。」
「抱歉、抱歉,我……我只是不希望她受到傷害。」
「而你覺得需要保護她不受你在酒吧偶遇的陌生人傷害?」
好吧,我搞砸了,因為答案基本上是「對,免得你跑去找小報爆料,因為真的發生過那種事」,但我無法在那樣說之後還能避免他產生那個念頭──意思是,如果他現在還沒有那個念頭,也不是在耍我,就像七○年代那些樂團耍長笛或小提琴那樣的話。所以我只能採取B方案:讓這個風趣、性感、我本來打算至少發展個一夜情的男人相信我是個整天只想著媽媽的偏執變態。
「嗯。」我嚥了嚥口水,自覺像大雜燴三明治一樣可口。「我們可以回頭聊聊剛剛你過來勾搭我的部分嗎?」
沉默比我期望的更漫長一點,接著凱露出微笑──儘管有點警戒。「當然。」
又一陣沉默。
「那個,」我試著開口:「你所謂的勾搭我,我得說那相當極簡主義。」
「嗯,我本來的計畫是──你知道,想辦法找你聊兩句,看看狀況如何,然後試著吻你或做些什麼,但你某個程度上炸沉了那個策略,所以現在我也不知道怎麼辦。」
我垂下頭。「抱歉,你沒做錯什麼,我只是真的不擅長……」我努力思考一個能夠概括我近來約會記錄的合適形容詞。「……每件事。」
或許是我的幻想,但我幾乎可以看見凱正在決定要不要繼續跟我耗下去,而略為令我訝異的是:他似乎傾向於願意的這端。「每件事?」他重複一次,用一種我決定當作鼓勵的方式扯了扯我的兔耳朵。
這是個好徵兆,對吧?一定是。又或者其實是個可怕的徵兆?他是怎麼回事,竟然沒有尖叫著逃走?好吧,夠了,我在胡思亂想,那是最糟糕的做法,特別是對我來說,現在我必須做的是說調情的俏皮話,挽救這一團亂麻。「我覺得接吻技術還算可以。」
「呣,」凱靠近了點。老天爺,他真的這麼做了嗎?「我不確定你的判斷足以信任,或許我應該親自確認一下。」
「呃,好吧?」
於是他親自確認了,而我覺得這個吻表現還不錯。我是說,我覺得我這個吻表現得還可以。老天,我希望我這個吻可以及格。
「怎樣?」半晌後,我問。口氣輕鬆、戲謔,一點也不迫切和不安。
他的臉貼近到我能看清所有誘人的細節,比如濃密的睫毛、下顎冒出的鬍碴和嘴角的紋路。「我不確定自己可以從一次性的數據獲取到準確的結論。」
「噢,科學性。」
我們拓展了樣本數據,等到那個吻結束的時候,他將我壓在吧檯的角落,我的手塞進他的牛仔褲後口袋,十分笨拙地假裝自己不是正在大膽地對他上下其手。這時我才想起來他知道我的名字、我爸的名字,可能還有我媽的名字,相當可能還包括八卦報導上關於我的每件事,而我卻只知道他叫「凱」,吻起來很可口。
「你是嗎?」我說,上氣不接下氣,對他困惑的表情解釋道:「你知道,科學性,你看起來不像從事科學研究的人。」
「噢,不,」他咧嘴笑,一臉精明又令人垂涎。「那只是繼續吻你的藉口。」
「那麼你做什麼工作?」
「我是自由工作者,主要是替那些希望自己成為百資得(百資得:BuzzFeed,美國熱門網路新聞媒體,以惡搞內容和八卦議題起家。)的網站寫東西。」
我就知道,我他媽的就知道。他太急於忽視我那些多到不能再多的缺點了。「你是新聞記者。」
「那是相當寬容的稱呼,我寫的是那種『你絕不會相信的關於某某某的幾件事』,大家都討厭卻似乎都還是在看的清單。」
十二則你不知道的路克‧歐唐納故事,第八則會嚇死你。
「而有時候,我會編寫那種『挑出八幅小貓照片,看看你屬於約翰‧休斯(約翰‧休斯:好萊塢導演、編劇和製片人,擅長描寫年輕人的心態與生活,最著名的代表作為《小鬼當家》系列。)筆下的哪個角色』的心理測驗。」
理性版本的路克──平行宇宙中,父親不是知名豬頭、前男友沒有將我所有的隱私賣給皮爾斯‧摩根(皮爾斯‧摩根:英國記者和談話節目主持人,以充滿爭議性的犀利言論著稱。)的那個──試圖告訴我這是過度反應;不幸的是,我沒在聽。
凱疑惑地偏過頭。「怎麼了?聽著,我知道那不算是迷人的工作,甚至沒辦法心安理得地說『總要有人做這種事』,因為根本沒這個需要,只是你又開始變得怪怪的了。」
「抱歉,情況有點……複雜。」
「複雜的情況可能很有趣。」他繼續用指尖撫順我耳後的一綹頭髮。「而我們已經完成了接吻的部分,只要努力聊天就行。」
我露出希望不是蒼白的笑容。「我比較喜歡繼續做我擅長的事。」
「這樣吧,我來問你問題,而如果答案我喜歡,你就能再吻我。」
「嗯,我不確定──」
「先從簡單的開始:你知道我的工作了,那你呢?」
我的心跳加速,卻不是以令人開心的方式,不過就問題來說,這個問題很無害,對嗎?那是至少兩百個垃圾郵件產生器已經蒐集過的資訊。「我在公益基金會工作。」
「哇嗚,了不起。我想說我一直想從事那種工作,可惜本人實在太膚淺了。」他朝我仰起臉,我戰戰兢兢地親他。「最喜歡的冰淇淋口味?」
「薄荷巧克力脆片。」
又一個吻。「一本除了你之外,所有人都看過的書。」
「全部。」
他往後抽身。「這個答案得不到親吻,太敷衍了。」
「不,我說真的,全都沒看過:《梅岡城故事》(《梅崗城故事》:美國作家哈波‧李的普立茲獎作品,從小女孩的角度描述發生在南方的一樁種族歧視和強暴案件。)、《麥田捕手》(《麥田捕手》:美國作家J.D.沙林傑的作品,描述青少年焦慮和缺乏社會認同感的心靈小說,多次被列入百大英文小說中。)、狄更斯(狄更斯:查爾斯‧狄更斯,十九世紀英國代表性作家,創作有《孤雛淚》、《塊肉餘生記》、《雙城記》、《遠大前程》等小說。)的任何作品、《西線無戰事》(《西線無戰事》:德國作家埃里希‧瑪利亞‧雷馬克的反戰小說,背景為第一次世界大戰,曾因其反戰意識遭到德國納粹政府查禁。)、那本關於時間旅人妻子(時間旅人妻子:指《時空旅人之妻》,美國作家奧黛麗‧尼芬格的愛情小說,曾改編為同名電影。)的小說、《哈利波特》(《哈利波特》:英國作家J.K.羅琳現象級的兒童奇幻文學系列,曾改編為同名暢銷系列電影。)……」
「你真的很勇於承認自己是文盲,對吧?」
「沒錯,我在考慮搬去美國,到公家機關工作。」
他大笑,然後吻我,這次沒再退開,身軀貼著我,吐息撲上我的皮膚。「好吧。你經驗中最古怪的做愛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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